澄清函格式 投标澄清函怎么写?
在招投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投标文件时,有时会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问题,这时评标委员会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投标人需要提交澄清函。很多新手在第一次收到澄清通知时,都会感到紧张和困惑:澄清函怎么写?澄清函的格式是怎样的?哪些内容可以澄清?澄清函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些问题,并提供澄清函的格式、范本和填写注意事项,帮助新手正确编制投标澄清函。
直接回答:澄清函(也叫澄清文件、澄清说明)是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有表述不清楚、含义不明确、前后表述不一致、明显的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的内容,为避免出现歧义而做出的书面补充说明文件。澄清函只能应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作出,只有评标委员会才能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不能主动提出澄清。
为了帮助大家更全面地理解澄清函的编制方法,我们将从澄清函的定义、法律依据、适用情形、启动程序、格式内容、范本模板、填写方法、常见类型、注意事项、常见错误等多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投标澄清函?
1.1 澄清函的定义
投标澄清函(也称为澄清文件、澄清说明、投标澄清书)是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时,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相关问题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文件。
简单来说,澄清函就是评标委员会在看投标文件时,发现有些地方看不太懂、前后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笔误/计算错误,要求投标人解释说明一下,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解释说明文件就是澄清函。
1.2 澄清函的核心特征
澄清函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 被动性:澄清函只能应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作出,投标人不能主动提出澄清。只有评标委员会才能启动澄清程序,其他任何人(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都无权启动澄清程序。
- 书面形式:澄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通知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都必须是书面的,不能采用口头方式。
- 限定范围: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只能对投标文件中已有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不能增加新的内容或改变实质性内容。
- 法律效力: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时间限制: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函,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澄清权利,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的评审。
- 一次性:一般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进行一次澄清,投标人应一次性、完整地回答所有问题,避免反复澄清。
1.3 澄清函与投标文件的关系
澄清函与投标文件的关系如下:
- 澄清函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函是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不一致或有错误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和补充,是投标文件的延伸和补充。
- 澄清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提交的澄清函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澄清函不能替代投标文件:澄清函只能对投标文件中已有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不能替代投标文件,也不能增加投标文件中没有的实质性内容。
- 澄清函优先于投标文件:当澄清函的内容与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澄清函的内容为准(前提是澄清没有超出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
二、澄清函的法律依据
澄清函的编制和使用受到以下法律法规的规范: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规定: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这一条款是澄清制度的核心法律依据,明确了:
- 澄清的启动主体:评标委员会
- 澄清的适用情形:含义不明确、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
- 澄清的形式:书面形式
- 澄清的限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
- 禁止行为:不得暗示诱导投标人澄清,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澄清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2.3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五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五十二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三、澄清函的适用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澄清函适用于以下情形:
3.1 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表述模糊、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理解投标人的真实意思,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例如:
- 技术方案中使用了模糊的表述,如”大概””左右””可能”等,无法确定具体参数
- 商务承诺中表述不明确,如”尽快交货””优质服务”等,没有具体标准
- 使用了行业术语或缩写,评标委员会无法理解其含义
- 投标文件中引用了外部文件,但未提供该文件,无法确认内容
- 投标文件中的表格填写不完整,留有空白,无法确认是否响应该项要求
3.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问题在不同地方的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以哪个为准,需要投标人澄清确认。例如:
- 投标函中的交货期是30天,但技术方案中写的是45天
- 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是100万元,但报价明细表中的合计是110万元
- 商务偏离表中写质保期2年,但售后服务方案中写质保期3年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员工人数100人,但人员情况表中合计80人
- 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写分辨率1920×1080,但产品说明书中写分辨率1024×768
3.3 明显的文字错误
投标文件中有明显的文字错误、笔误、错别字、漏字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但可能影响理解,需要投标人澄清确认。例如:
- 公司名称中有错别字(但公章正确)
- 项目名称写错(与招标公告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
- 日期写错(如投标日期写成2020年,实际是2024年)
- 数字写错(如”100台”写成”1000台”,但上下文明显是100台)
- 单位写错(如”万元”写成”元”)
- 联系人姓名或电话写错
- 页码、目录编号错误
3.4 明显的计算错误
投标文件中有明显的计算错误,如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各分项合计不等于总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等,需要投标人澄清修正。例如:
- 单价100元,数量10个,合价写成10000元(正确应为1000元)
- 各分项报价合计100万元,但总价写成110万元
- 小写金额100万元,大写金额写成”壹佰壹拾万元”
- 税率计算错误,导致含税价格错误
- 折扣计算错误
- 工程量计算错误(工程项目)
注意:对于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通常会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修正(如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总价与单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等),并要求投标人确认。
3.5 报价明显偏低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这是一种特殊的澄清情形。
投标人需要在澄清函中详细说明报价偏低的原因,如:
- 原材料采购成本低(有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大批量采购优惠等)
- 生产效率高、生产成本低
- 有库存现货,无需额外生产
- 技术方案优化,节约了成本
- 企业有其他补贴或优惠政策
- 项目具有战略意义,企业愿意以较低价格参与
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采购合同、成本核算表、库存证明等),如果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6 其他需要澄清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澄清的其他情形,如:
-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需要投标人提供清晰版本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完整,需要补充说明
- 投标文件中的人员证书需要核实
- 投标文件中的产品检测报告需要确认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有疑问,需要进一步说明
- 其他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澄清的问题
四、澄清函的启动程序和规则
4.1 澄清的启动程序
澄清程序的启动和进行通常按照以下流程:
- 第一步:评标委员会发现问题: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问题,认为需要投标人澄清。
- 第二步:评标委员会发出书面澄清通知: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发出书面澄清通知,明确列出需要澄清的问题、澄清的要求、提交澄清函的时间和方式。
- 第三步:投标人收到澄清通知: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的书面澄清通知后,认真阅读澄清通知,理解需要澄清的问题。
- 第四步:投标人编制澄清函:投标人按照澄清通知的要求,编制澄清函,对每个问题逐一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
- 第五步:投标人提交澄清函: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将澄清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评标委员会。
- 第六步:评标委员会审查澄清函:评标委员会收到澄清函后,审查澄清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出范围、是否改变实质性内容、是否回答了所有问题等)。
- 第七步:澄清函纳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澄清函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结合澄清函继续评审。
4.2 澄清的规则
澄清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 只有评标委员会能启动澄清:澄清程序只能由评标委员会启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都无权主动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评标委员会不予接受。
-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通知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能采用口头、电话、邮件(除非招标文件允许)等方式。
- 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只能对投标文件中已有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不能增加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新内容。
- 不得改变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技术方案的核心参数、商务承诺的实质性内容等。
- 不得暗示或诱导: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通过澄清引导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时间限制: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函,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澄清权利,评标委员会可以按照现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 保密要求:澄清过程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不得向其他投标人泄露某一投标人的澄清内容。
- 澄清的效力: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澄清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澄清内容为准。
4.3 澄清与补正的区别
在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中,除了”澄清、说明”外,还有”补正”的概念。三者的区别如下:
| 类型 | 适用情形 | 是否改变实质性内容 | 说明 |
|---|---|---|---|
| 澄清 | 含义不明确、表述模糊的内容 | 否 | 对模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使其含义明确 |
| 说明 | 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内容 | 否 | 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使其更完整 |
| 补正 | 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 | 否(仅修正错误) | 对明显的笔误、计算错误进行修正,不改变实质性内容 |
注意:澄清、说明、补正都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者在实际操作中经常统称为”澄清”,投标人不需要严格区分,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作出书面回复即可。
五、澄清函的格式和内容
5.1 澄清函的基本格式
澄清函通常采用书信格式,基本结构如下:
- 标题:一般为”澄清函”或”关于XX项目的澄清说明”
- 称谓:致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如”尊敬的XX项目评标委员会:”
- 引言:说明收到澄清通知的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澄清通知日期等
- 澄清内容:针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每个问题,逐一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通常采用表格形式,列出序号、澄清问题、澄清后内容
- 结尾:特此澄清,声明澄清内容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
- 落款: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 附件:如有需要,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5.2 澄清函的内容要求
编制澄清函时,内容应满足以下要求:
- 针对性强:针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每个问题,逐一作出明确回答,不能答非所问或回避问题。
- 明确具体:澄清内容要明确、具体,不能使用模糊的表述,要让评标委员会能够准确理解投标人的真实意思。
- 如实说明:澄清内容必须真实,如实反映投标文件的真实意思,不能借澄清之机弄虚作假。
- 不超出范围: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能增加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新内容。
- 不改变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投标报价、核心技术参数、实质性商务承诺等。
- 逻辑清晰:澄清内容要有逻辑,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问题的顺序逐一回答,便于评标委员会查阅。
- 格式规范:按照澄清通知要求的格式编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按时提交: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不能逾期。
六、澄清函范本模板
下面提供几种常见类型的澄清函范本,供大家参考使用。实际使用时,请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通知要求进行调整。
6.1 范本一:通用澄清函格式
澄 清 函
尊敬的XX项目评标委员会:
关于我公司参加的XX项目(项目编号:XX)投标,我公司于X年X月X日收到贵委员会发出的《澄清通知》(编号:XX),现就通知中提出的问题,作出如下澄清说明:
| 序号 | 澄清问题 | 澄清后内容 |
|---|---|---|
| 1 | 问题1的具体内容 | 澄清后的具体内容 |
| 2 | 问题2的具体内容 | 澄清后的具体内容 |
| 3 | 问题3的具体内容 | 澄清后的具体内容 |
| 4 | 问题4的具体内容 | 澄清后的具体内容 |
我公司承诺:以上澄清内容真实有效,是对我公司投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澄清内容不实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澄清!
投标人名称(盖章):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X年X月X日
6.2 范本二:价格澄清函
关于XX项目投标报价的澄清函
尊敬的XX项目评标委员会:
关于我公司参加的XX项目(项目编号:XX)投标,我公司于X年X月X日收到贵委员会发出的《澄清通知》,就投标报价相关问题,作出如下澄清说明:
一、报价计算错误澄清
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第X项”XX设备”的合价计算有误,原报价为XX元,现澄清修正为XX元(单价XX元×数量XX个=XX元)。修正后,投标总报价由原XX元调整为XX元(大写:XX)。
二、报价偏低说明
我公司本次投标报价为XX元,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主要原因如下:
- 1. 我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有长期合作协议,采购成本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约X%;
- 2. 我公司生产效率高,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 3. 我公司有部分产品库存,可直接供货,无需额外生产成本;
- 4. 本项目对我公司具有战略意义,我公司愿意以较优惠的价格参与。
我公司承诺:以上报价真实有效,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和按期履约,不存在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情况。相关成本核算材料详见附件。
三、其他澄清
(如有其他价格相关问题,在此逐一说明)
我公司承诺:以上澄清内容真实有效,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特此澄清!
附件:1. 成本核算表
2. 原材料采购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X年X月X日
6.3 范本三:技术澄清函
关于XX项目技术方案的澄清函
尊敬的XX项目评标委员会:
关于我公司参加的XX项目(项目编号:XX)投标,我公司于X年X月X日收到贵委员会发出的《澄清通知》,就技术方案相关问题,作出如下澄清说明:
问题1:关于XX设备技术参数的澄清
我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响应表中,XX设备的”亮度”参数填写为”≥5000流明”,表述不够明确,现澄清为:我公司提供的XX设备亮度为6000流明(ISO21118标准),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5000流明”的要求。产品检测报告详见附件。
问题2:关于施工方案中工期的澄清
我公司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总工期”表述为”约90天”,现澄清为:我公司承诺本项目总工期为90日历天,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计算,比招标文件要求的100天提前10天完成。详细进度计划详见附件。
问题3:关于售后服务方案的澄清
我公司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方案中”响应时间”表述为”尽快响应”,现澄清为:我公司承诺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
问题4:关于XX问题的澄清
(按照澄清通知中的问题,逐一作出明确澄清)
我公司承诺:以上澄清内容真实有效,是对我公司投标文件技术方案的补充说明,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澄清!
附件:1. XX设备检测报告(复印件)
2. 施工进度计划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X年X月X日
6.4 范本四:商务澄清函
关于XX项目商务条款的澄清函
尊敬的XX项目评标委员会:
关于我公司参加的XX项目(项目编号:XX)投标,我公司于X年X月X日收到贵委员会发出的《澄清通知》,就商务条款相关问题,作出如下澄清说明:
问题1:关于投标有效期的澄清
我公司投标函中投标有效期填写为”90天”,现澄清确认:我公司承诺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的要求。
问题2:关于质保期的澄清
我公司商务偏离表中质保期填写为”2年”,售后服务方案中写为”3年”,前后表述不一致,现澄清确认:我公司承诺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更换零配件。以本次澄清确认的3年为准。
问题3:关于业绩证明的澄清
我公司投标文件中”XX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部分内容模糊,现重新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作为附件,该项目合同金额为XX万元,完工时间为X年X月,项目验收合格。
问题4:关于XX问题的澄清
(按照澄清通知中的问题,逐一作出明确澄清)
我公司承诺:以上澄清内容真实有效,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澄清!
附件:1. XX项目合同(清晰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X年X月X日
七、澄清函的填写方法和步骤
收到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通知后,按照以下步骤编制澄清函:
7.1 第一步:认真阅读澄清通知
收到澄清通知后,首先要认真、仔细阅读澄清通知的全部内容,重点关注:
- 需要澄清的问题有哪些,每个问题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澄清的要求是什么(格式要求、内容要求、是否需要附件等)
- 提交澄清函的截止时间
- 提交澄清函的方式(现场提交、传真、电子邮件等)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其他特殊要求
如果对澄清通知中的问题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咨询(但不能就澄清内容进行沟通)。
7.2 第二步:分析问题,确定澄清内容
针对每个需要澄清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确定澄清的内容:
- 理解问题意图:准确理解评标委员会提出该问题的意图,是要求解释说明、确认内容,还是要求修正错误。
- 查阅投标文件:回到投标文件中,找到相关内容,仔细核对,确认投标文件中的原始表述。
- 确定真实意思:根据投标文件的上下文和公司的真实意图,确定该问题的真实答案。
- 评估澄清影响:评估澄清内容是否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是否改变实质性内容,如果有超出或改变的风险,要谨慎处理。
- 准备证明材料:如果澄清内容需要证明材料支撑,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合同、证书等)。
7.3 第三步:编制澄清函
按照澄清通知要求的格式,编制澄清函:
- 使用澄清通知要求的格式,如果没有指定格式,可以参考本文提供的范本格式。
- 按照澄清通知中问题的顺序,逐一作出明确回答,不要遗漏任何问题。
- 每个问题的澄清内容要明确、具体、真实,避免模糊表述。
- 对于计算错误的修正,要写明原错误内容、修正后内容、修正依据。
- 对于前后不一致的内容,要写明各处的不同表述,明确以哪个为准。
- 对于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要给出明确的解释和具体的参数/标准。
- 澄清函末尾要加上承诺声明,说明澄清内容真实有效、不超出范围、不改变实质性内容。
- 如有附件,在澄清函中列明附件清单。
7.4 第四步:内部审核
澄清函编制完成后,进行内部审核:
- 是否回答了所有问题,有没有遗漏
- 澄清内容是否准确、真实,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
- 是否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
- 格式是否符合澄清通知要求
- 是否有错别字、漏字等低级错误
- 附件是否齐全、清晰
- 公章、签字位置是否预留正确
建议由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商务负责人共同审核,确保澄清内容准确无误。
7.5 第五步:签字盖章
审核通过后,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不能使用复印件或打印的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根据澄清通知要求)
- 如果澄清函有多页,可能需要加盖骑缝章(根据要求)
- 附件也需要加盖公章(根据要求)
7.6 第六步:按时提交
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照要求的方式提交澄清函:
- 现场提交:携带澄清函原件到指定地点提交,索要签收凭证
- 传真提交:按照指定传真号码发送,确认发送成功
- 电子邮件提交:发送到指定邮箱,确认邮件发送成功,电话确认收到
- 其他方式:按照澄清通知要求的其他方式提交
注意:一定要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最好提前一些,避免因堵车、网络问题等导致逾期。提交后要确认对方已收到。
八、填写澄清函的常见错误
在编制澄清函时,新手容易犯以下错误,需要特别注意避免:
8.1 遗漏问题
错误表现:没有回答澄清通知中的所有问题,遗漏了部分问题。
后果:未回答的问题可能被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评标委员会按照原投标文件评审,可能影响投标得分甚至导致废标。
避免方法:编制完成后,对照澄清通知中的问题清单,逐一核对,确保每个问题都得到了回答。可以在澄清函中按照澄清通知的问题编号逐一回答。
8.2 答非所问
错误表现:澄清内容与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不相关,没有正面回答问题,而是回避问题或回答其他内容。
后果:评标委员会无法获得需要的澄清信息,可能对投标文件作出不利的理解,影响评审结果。
避免方法:仔细理解每个问题的意图,针对问题直接、正面回答,不要回避或绕圈子。如果确实无法回答,要如实说明原因。
8.3 超出投标文件范围
错误表现:澄清内容超出了投标文件的范围,增加了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新内容、新产品、新技术方案等。
后果:超出范围的澄清内容无效,评标委员会不予采纳,严重的可能被认定为通过澄清改变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无效。
避免方法:澄清只能对投标文件中已有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不能增加新内容。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中确实缺少某项内容,不能通过澄清补充,只能接受评审结果。
8.4 改变实质性内容
错误表现:通过澄清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改变投标报价、降低技术参数、缩短质保期、改变工期等。
后果:改变实质性内容的澄清无效,严重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避免方法:澄清只能解释说明,不能改变实质性内容。对于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可以修正,但修正后不能改变投标的实质性条件。如果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确实有错误,不能通过澄清来改变,只能接受评审结果。
8.5 澄清内容模糊
错误表现:澄清内容仍然使用模糊的表述,如”大概””左右””尽快””优质”等,没有给出明确、具体的答案。
后果:评标委员会仍然无法准确理解投标人的真实意思,澄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避免方法:澄清内容要明确、具体,给出具体的数值、标准、时间等。例如,不要写”尽快交货”,要写”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不要写”优质服务”,要写”接到报修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上门”。
8.6 前后矛盾
错误表现:澄清函中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矛盾,或者澄清函内部前后矛盾。
后果: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哪个内容是真实的,可能对投标人的诚信产生怀疑,影响评审结果。
避免方法:编制澄清函时,要与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确保一致。如果需要修正投标文件中的错误,要明确说明原内容有误,以澄清内容为准,避免模棱两可。
8.7 未按时提交
错误表现:没有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澄清函,逾期提交。
后果:逾期提交的澄清函可能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接受,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权利,按照原投标文件评审。
避免方法:收到澄清通知后立即启动编制工作,合理安排时间,预留足够的审核、签字、盖章、提交时间,提前提交,避免逾期。
8.8 格式不规范
错误表现:没有按照澄清通知要求的格式编制澄清函,或者没有加盖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后果:格式不规范的澄清函可能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接受,要求重新提交,耽误时间。
避免方法:严格按照澄清通知要求的格式编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附件齐全。如果澄清通知没有指定格式,参考常用规范格式。
九、填写澄清函的注意事项
- 保持冷静,不要慌张:收到澄清通知是正常的评标程序,不代表投标文件有严重问题,不要过度紧张。冷静分析问题,认真编制澄清函即可。
- 认真理解澄清意图:仔细阅读澄清通知,准确理解评标委员会提出每个问题的意图,有针对性地回答。
- 逐一回答,不遗漏:按照澄清通知中问题的顺序,逐一作出明确回答,确保不遗漏任何问题。
- 明确具体,不含糊:澄清内容要明确、具体,给出具体的数值、标准、时间,避免模糊表述。
- 真实准确,不虚假:澄清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实反映投标文件的真实意思,不能弄虚作假。
- 不超范围,不改实质:严格遵守澄清的法律限制,不超出投标文件范围,不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与投标文件一致:澄清内容要与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如需要修正错误,要明确说明。
- 格式规范,签字盖章:按照要求的格式编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附件齐全,清晰可辨: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附件要齐全、清晰,加盖公章。
- 内部审核,确保无误:编制完成后进行多人交叉审核,确保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无遗漏。
- 按时提交,确认收到: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提交后确认对方已收到,保留提交凭证。
- 保密工作:澄清内容属于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泄露给竞争对手。
- 总结经验:每次澄清后总结经验,分析投标文件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在后续投标中避免类似问题。
十、澄清函相关常见问题(FAQ)
Q1:澄清函怎么写?
A:澄清函的编写步骤如下:(1)认真阅读澄清通知,理解需要澄清的问题、要求、提交时间和方式;(2)分析每个问题,查阅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确定澄清内容,准备证明材料;(3)按照要求的格式编制澄清函,标题、称谓、引言、澄清内容(逐一回答问题)、结尾承诺、落款(公章+签字+日期)、附件;(4)内部审核,确保回答了所有问题、内容准确、不超范围、不改实质、格式规范;(5)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6)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认收到。核心要求是:逐一回答问题、内容明确具体、真实准确、不超出投标文件范围、不改变实质性内容、按时提交。
Q2:什么是投标澄清?
A:投标澄清是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时,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按照要求对相关问题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过程。澄清函就是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澄清说明文件。投标澄清的核心特征是:(1)只能由评标委员会启动,投标人不能主动提出澄清;(2)必须采用书面形式;(3)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4)澄清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是正常的评标程序,收到澄清通知不代表投标文件有严重问题,投标人认真应对即可。
Q3:投标人可以主动提出澄清吗?
A:不可以。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澄清程序只能由评标委员会启动,只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澄清时,才会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才能进行澄清。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不予接受。这是为了保证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防止投标人通过主动澄清修改投标文件、进行二次报价或补充实质性内容,影响评标结果的公平性。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中有错误,不能主动要求澄清,只能等待评标委员会是否发出澄清通知。如果评标委员会没有发出澄清通知,投标人只能接受按照原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
Q4:澄清可以改变投标报价吗?
A:一般情况下,澄清不能改变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此,投标人不能通过澄清改变投标报价。但是,对于明显的计算错误(如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各分项合计不等于总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可以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确认。这种修正不是改变报价,而是对计算错误的更正,修正后的报价才是投标人的真实报价。例如: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除非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误)。投标人需要在澄清函中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修正,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Q5:澄清函需要加盖公章吗?
A:是的,澄清函通常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因此,澄清函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在实际操作中,通常要求既加盖公章,又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确保澄清函的法律效力。具体要求以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通知为准。需要注意的是:(1)必须使用红色实体公章(鲜章),不能使用复印件或打印的章;(2)公章要清晰可辨;(3)如果澄清函有多页,可能需要加盖骑缝章;(4)附件也需要加盖公章(根据要求)。
Q6:澄清函提交后还能修改吗?
A:一般情况下,澄清函提交后不能修改。澄清函一经提交,即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不能随意修改。但是,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可能可以修改:(1)评标委员会认为澄清函不符合要求(如内容不完整、格式不规范等),要求投标人重新提交或补充澄清,此时投标人可以重新提交修改后的澄清函;(2)澄清函提交后,在评标委员会确认前,如果发现澄清函中有明显的文字错误,可以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看是否可以重新提交(但是否接受由评标委员会决定)。需要注意的是,投标人不能借修改之机改变澄清的实质性内容,也不能超出投标文件范围。建议在提交前进行严格的内部审核,确保澄清函准确无误,避免提交后需要修改的情况。如果确实需要修改,要及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沟通,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处理。
Q7:不提交澄清函会有什么后果?
A:如果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函,通常会产生以下后果:(1)视为放弃澄清权利: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函的,视为放弃澄清权利,评标委员会可以按照现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按照原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原始表述进行评审,对于含义不明确、前后不一致的内容,可能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理解。(3)可能影响投标得分:如果澄清的问题涉及技术方案、商务承诺等评分项,未澄清可能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给予高分,影响投标得分。(4)严重的可能导致废标:如果澄清的问题涉及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或者涉及明显的计算错误需要确认,未澄清可能导致投标被认定为无效。因此,收到澄清通知后,一定要重视,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编制并提交澄清函,不要放弃澄清权利。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要及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沟通,说明情况,争取延期(但是否同意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Q8:澄清函和补正函有什么区别?
A:澄清函和补正函都是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文件,但两者有所区别:(1)适用情形不同:澄清函适用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表述模糊、前后不一致的内容,需要投标人解释说明;补正函适用于投标文件中明显的文字错误或计算错误,需要投标人修正。(2)目的不同:澄清的目的是使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变得明确,消除歧义;补正的目的是修正明显的错误,使投标文件内容准确。(3)内容不同:澄清主要是解释说明,不改变原内容;补正是对错误内容的修正,改变原错误内容(但不改变实质性内容)。(4)在实际操作中,两者经常统称为”澄清”,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通知也通常称为”澄清通知”,投标人提交的回复也通常称为”澄清函”,不需要严格区分。投标人只需要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即可。无论是澄清还是补正,都必须遵守以下规则:采用书面形式、不超出投标文件范围、不改变实质性内容、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按时提交。
十一、总结
通过本文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澄清函怎么写这个问题已经有了全面的了解。简单总结一下:
- 澄清函的定义:澄清函是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出的书面补充说明文件。
- 核心特征:被动性(只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形式、限定范围(不超出投标文件范围、不改变实质性内容)、法律效力(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时间限制。
-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等。
- 适用情形: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错误、明显计算错误、报价明显偏低、其他需要澄清的情形。
- 启动程序:评标委员会发现问题→发出书面澄清通知→投标人编制澄清函→按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纳入投标文件。
- 格式内容:标题、称谓、引言、澄清内容(逐一回答问题)、结尾承诺、落款(公章+签字+日期)、附件。
- 填写步骤:阅读澄清通知→分析问题确定澄清内容→编制澄清函→内部审核→签字盖章→按时提交。
- 常见错误:遗漏问题、答非所问、超出范围、改变实质性内容、内容模糊、前后矛盾、未按时提交、格式不规范。
- 核心要求:逐一回答问题、内容明确具体、真实准确、不超范围、不改实质、格式规范、按时提交。
澄清是招投标评标过程中的正常程序,收到澄清通知不代表投标文件有严重问题,投标人不必过度紧张。但澄清函的质量直接影响评标结果,投标人一定要重视,认真分析问题,准确、明确、及时地作出澄清,争取最好的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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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正确编制投标澄清函,祝您投标顺利,成功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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